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信訪舉報指南(十)誣告陷害行為,要受到嚴肅處理!
來源:甘肅紀檢監(jiān)察網(wǎng) 發(fā)布時間:2020年09月07日

 

一、什么是誣告陷害?

采取捏造事實、偽造材料等方式反映問題,意圖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響、名譽損失或者責任追究的,屬于誣告陷害。

二、哪些誣告陷害行為會受到處理?

所有的誣告陷害行為,一經(jīng)查證屬實都將依規(guī)依紀依法受到嚴肅處理。以下5種情形,將從重處理:

 

 

三、通過誣告陷害獲取的利益怎么處理?

對通過誣告陷害獲得的職務、職級、職稱、學歷、學位、獎勵、資格等利益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會建議有關組織、部門、單位按規(guī)定予以糾正。

 

四、對被誣告陷害人怎么澄清正名?

對被誣告陷害人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和所在單位黨組織應當開展思想政治工作,談心談話、消除顧慮,保護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積極性,推動履職盡責、擔當作為。

紀檢檢察機關承辦部門可采取以下方式進行澄清正名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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